【案情简介】
某材料供应商向我方当事人企业供应工程原材料,供货后以当事人拖欠120万元货款为由,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我方全额支付货款及逾期违约金。原告主张货物质量合格,拖欠货款事实清晰,证据充分,诉求态度坚决。
【案件难点】
我方当事人未及时留存完整的书面拒收记录,初期证据薄弱;原告持有供货单、对账记录,表面证据完整,我方处于诉讼被动地位,极易败诉付款。
【律师办案策略】
蒋雪萍律师接受委托后,全面复盘交易全过程,梳理全部聊天记录、收货视频、工程停工通知、第三方检测报告,固定货物存在规格不符、质量不达标、无法投入工程使用的完整证据链。同时依法提起反诉,主张原告供货不合格构成根本违约,要求其赔偿我方工程停工、返工、误工等全部经济损失。庭审中逐一驳斥原告证据漏洞,清晰论证原告履约瑕疵在先。
【裁判结果】
法院一审、二审均采信我方全部观点,全额驳回原告120万元货款及违约金诉求,同时判决原告向我方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38万元,我方当事人不仅无需支付货款,反而成功获赔。
【案件亮点】
逆势翻盘,从被动应诉到主动反诉胜诉,完美维护企业商事权益,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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