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助朋友殴打他人并索要钱财,德纳律师帮助其减少刑期时间:2020-08-27 15:42:03标签:

案情:

付某与朋友林某等人在武汉市江岸区殴打秦某,并向其索要人民币2万元,后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采取强制措施。

结果:

本所律师作为付某的辩护律师,在了解本案案情之后,认为付某在本案中系从犯,且其并未实际实施殴打的行为,在辩护过程中向法院提出了辩护意见。法院采纳了本所律师的意见。付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