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离职追索报酬,用人单位无理设限时间:2021-06-09 14:24:50标签:

案情:

王某某是A公司员工,因离职时公司未结清全部工资提起劳动争议仲裁。A公司认为其负责的项目尚未完工,薪酬暂停发放符合公司规定,因而不服仲裁裁决,将王某某诉至法院。

结果:

本所律师代理王某某向法院提供证据,据理力争。证明其在职期间尽责完成本职工作,为公司创造了利润,应当获得足额的薪酬支付。援引民法“公平原则”,驳斥了A公司相关规定的合法性、合理性。最终法院驳回了A公司的诉请,判令A公司支付王某某报酬3万余元。